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,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、思想、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,畅通学生利益诉求,让学生更主动地参与民主治校,构建和谐校园,特制定学生接待日活动实施方案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,坚持立德树人、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,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,做到全员育人、全过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为学院创建省优质校营造“平安、和谐、文明”的氛围。
二、接待主体: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处(团委)、招生就业处、总务处、实训处、成教处、保卫处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三、接待地点:学生处办公室(B11013、B11014、B11015、B11021)
四、接待时间: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一、二节课
五、接待对象:全院有诉求学生
六、实施要求
1.学生来访接待,实行“谁接待,谁负责”的原则,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场解决,牵涉多个部门的问题,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;
2.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接待工作,认真细致地回应所有来访学生的诉求并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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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“学生接待日”活动,要以热情、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来访,虚心听取学生意见,并积极和相关部门及时沟通,以尽快解决学生的相关诉求。
4.“学生接待日”活动,由学生处牵头负责,每周汇总统计各部门接访情况并上报院党委。
5.本方案从2018年 4月 1日开始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