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文件
烟汽职院字〔2015〕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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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处室:
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,保证该项工作能够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开展,现就加强全院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:
1.加强资助项目宣传工作力度
资助项目评审前必须召开全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会议、系内班主任会议、班级全体会议,做到全体学生对资助项目内容都了解。学生处要印发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,做到新生人手一份,确保宣传到位。
2.严格规范贫困生库建立制度
所有入库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无学籍、高消费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入库。学院、各系、各班级的贫困生库原则上每学期初调整一次,各班级、各系贫困生库更新信息要及时汇总上报。凡未进入学院贫困生库的学生一律不得确定为资助对象。
3.规范国家助学金评审原则
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都要以家庭经济贫困情况为首要评审标准,不得以学习成绩或德育成绩为准,不得由辅导员提名表决,有重大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评审。
4.完善三级评审制度
任何资助项目必须通过班级、系部、学院三级评审,尤其要建立完善班级评审制度,并要有书面形式的评审操作流程,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现辅导员提名的情况。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由辅导员任组长,班级干部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,负责认定评议工作。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,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%。
5.加强公示管理
各级各类资助评审结果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确定。公示名单中必须标明学院纪委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系部的联系方式。
6.加强资助发放的后续管理
各班级资助资金发放后要在班级内公布,让全体学生参与发放资金的监督,坚决避免资助资金出现被挪用、平摊,出现高消费等情况。
7.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
学院纪委和学生处每年要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以走访、抽查询问的方式进行一次专门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,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。
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
2015
年
3
月
19
日
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
2015
年3
月19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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